依據苗栗縣政府107年12月24日府政財申字第1070252945號函
設置本校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身分關係公開專區」
本府二級機關、學校、附屬機關及本縣各鄉鎮市公所部分,請於貴機關網站設置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身分關係公開專區」,並協助宣導所屬同仁知悉說明二規定,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隨附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」【A.事前揭露】,俾供補助申請人或投標廠商依規主動辦理揭露;各機關倘收受前揭主動揭露之補助或交易行為事前揭露表(【A.事前揭露】),於補助或交易行為成立後,務必踐行填寫【B.事後公開】,並上傳至貴機關網站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身分關係公開專區」。
檔案清單 |
2018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.odt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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